教师项目由各校党委负责人选推荐工作,人选应符合《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工作指导手册》(附件1)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申报条件,申报人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1日,每位申报人全年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对2024年、2025年连续申报过教师项目但未入选的人选,将暂停2026年度教师项目申报资格一次。各校参考《2026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遴选指标体系》(附件2)择优推荐人选,具体材料请各高校人才工作部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至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延安西路900号院区)领取,或联系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通过机要方式领取。领取材料后,工作人员须妥善保管和使用有关材料,未经同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方式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一)申报方式。各高校、各区教育工作党委、各有关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通过“上海市人才计划统筹平台”(以下简称“统筹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加强账号统筹管理,避免推荐人选重复申报、逆向申报。首次使用“统筹平台”进行申报的单位,通过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n)—“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进行注册,注册时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用于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申报。已使用过“统筹平台”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遗失用户名和密码的请联系工作人员重置)。
(二)账号分配。市教卫工作党委向已注册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配一级账号,一级账号可向隶属范围内学校分配二级账号;向已注册的各部属、市属普通本科院校、高等、中等职业院校、委属中小幼特学校直接分配二级账号。
(三)信息填报。各学校可在账号(二级账号)下为拟推荐的教师项目申请人创建个人账号,由个人填写申报信息,也可通过学校账号(二级账号)直接填写申报信息。进入“东方英才计划”系统后,请选择“教师项目”进行申报。
(四)附件材料。凡是在推荐表中涉及的重要经历、成果须在附件材料中有所体现,一般应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任职证明(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国外工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明、获奖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