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应为在沪高校(含附属医院)和科研院所;
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业绩突出的申报人可不受学位和职称限制。
申报人系本单位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研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骨干,主持的创新项目主要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单个科技创新项目限报1人。
聚焦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四大领域,且有基础、有优势、能突破的重点专业,特别是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领域,申报人应为全职在上海工作的企业高层次技术创新领军人才或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创新思维,在重点领域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参赛项目人为海外留学人员或外籍人士;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报名参赛阶段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或者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距报名之日),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为非公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均在本市)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成立时),本人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30% 。风险投资比重较大的,本人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所创办企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
所创办企业一般成立5年以上、8年以下(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企业可适当放宽至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在同类企业中达到中等以上规模,
企业正式职工人数不少于20人;
所创办企业经营业绩显著,社会贡献较大,在本领域具有广泛的认可度,企业年纳税额在区同类企业中居领先水平,为社会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
所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组建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的创业团队;
1家企业只能申报推荐1名创业人才,已有创业领军人才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推荐。
参赛项目人为海外留学人员或外籍人士,在专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科技含量科技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备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
具备2年及以上创业经历,或曾在创业项目同行业国际知名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中担任过中高层管理或研发职务;
企业成立1-5年。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青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主导创办至少一家企业,担任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少于10%,所创办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本市范围;
所创办企业实际运营1年以上,创业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参赛项目为海聚英才创新创业投资联盟、知名投资机构、科技产业园区推荐的优质项目,以及目前尚不符合本次大赛其他创业组基本条件的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战略新兴产业;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