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 | 关于开展长宁区2021年度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培育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报送来源:长宁虹桥人才荟

为进一步鼓励本区企事业单位与各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加强合作发展,积极探索创新符合人才发展规律和市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学、研进一步融合,鼓励区校企形成产业共兴、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氛围共创的良好局面,现决定开展长宁区2021年度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培育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且与全国“双一流”高校或专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院所等建立长期人才培养项目合作;

2、长宁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且与本区事业单位以及区域企业等建立长期人才培养项目合作;

3、若同一项目合作双方均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提出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项目类别

1、定向培养。主要指高校、科研院所等,按照本区企事业单位在专业领域人才方面的具体需求,定向有针对性的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培养紧缺专业人才。

2、实习基地。主要指本区企事业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在读学生提供实习培训机会,学校根据实习情况制定、调整教学计划,学生毕业后单位优先录用等合作育才项目。

3、科研合作。主要指本区有一定科研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通过研发人员柔性流动、科研力量合作攻关、科研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产品开发等活动,合作培养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

4、商业合作。主要指本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对其研究成果开展市场调研、商业开发、产品推广等活动,进行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并共享收益成果的项目。合作项目应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导向。

5、其他项目。主要指本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其他有利于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培养造就符合长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的合作项目。

三、项目评审条件

1、符合区域人才发展导向。符合长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包括航空服务业、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人工智能产业、金融服务业、大健康产业等区域重点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紧缺人才的合作培养项目;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推广价值。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按照市场导向和人才发展规律积极创新区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复制推广价值;

3、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较好成效。项目运作实施以来,已在人才专业能力培养、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团队科研水平提升、紧缺人才培养输送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四、申报材料

1、《长宁区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培育支持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在“长宁虹桥人才荟”微信公众号中下载);

2、区校企合作项目协议文本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计划书、所获荣誉、项目成果等)。

五、资助金额

根据项目投入情况和实际效果,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10-40万元。

六、申报程序

由区人社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项目的人才培养实效、推广复制价值以及与本区关联度等方面进行评定。

七、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申报材料报送至长宁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科

联 系 人:王老师    项老师   

联系电话:22050711,22050734

报送地址:长宁区长宁路599号711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长宁区 2021年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培训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