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事业单位民生科研专项(医疗卫生)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12 报送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事业单位民生科研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8号),现发布“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医疗卫生)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承担医疗领域科研任务的事业单位,可进行申报。本专项每个项目最高申报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目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项目进行资金匹配。

2、浦东新区区域内非区属三甲医院, 项目经费能全部自筹且做出承诺的,可不受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限制进行申报。

3、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

4、专题一的项目,仅限于新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新区疾控中心以及非区属三甲医院申报,项目申报由区科经委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

5、专题二的项目,区卫健委直属医疗机构申报由区卫健委受理,申报要求由区卫健委另行发申报通知。其他单位申报由区科经委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

6、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和双方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需明确双方的职责、工作任务、经费使用明细等。

7、各单位申报专题一的项目数量:三级医院不超过6项,二级医院不超过4项,疾控中心不超过2项。各单位专题一和专题二最终立项项目数量: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疾控中心不超过6项。

8、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上一年度如有逾期项目或终止项目的,每逾期或终止1个项目,本年度最高立项数减少3个。上一年度如有中止项目或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每中止或不通过验收1个项目,本年度最高立项数减少1个。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仍在执行期内的,本次不可进行项目申报。

9、本次项目执行期限为: 2023年11月 30日前完成。

二、资助范围

专题一:医学基础及转化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对常见、多发的重大疾病,以及慢性疾病基础、临床和转化的研究,发现新的综合治疗方案,涵盖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提高医学研究水平。

研究方向1:多发恶性肿瘤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2: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3:代谢障碍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4: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治未病和康复等健康问题中的发病机制和诊治的研究。

研究方向5:呼吸道病毒性传染病的发病机制及诊治的相关机制研究。

技术内容:利用基因技术、分子和细胞生物学技术、干细胞再生技术、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影像组学、动物模型、新型影像方法、血清特易性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分析与治疗研究。

专题二:常规公共卫生及临床诊疗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对常见、多发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中西医临床应用研究,提高疾病预防与诊疗技术水平,建立诊疗新技术与新方法,推广新型诊疗技术。

研究方向1:常见、多发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临床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2:利用健康大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展的相关疾病诊疗研究。

研究方向3:传染病检测技术、预防与临床应用研究。急性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综合监测预警技术、防控效果评价及临床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4: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治未病和康复等健康问题中的临床应用研究。

技术内容:开展临床验证、诊治方案、技术规范化、疾病预防诊治方案优化、疾病防控等研究和筛选。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进行电子申报,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1、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以PDF格式上传; 

2、上传附件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事业单位民生科研专项医疗卫生项目申报表》(盖章扫描件);

(2)《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事业单位民生科研专项医疗卫生项目可行性方案》;

(3)项目查新报告;

(4)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报告;

(5)合作协议书(视项目情况提交);

(6)承诺书(非区属三甲医院提交);

(7)申请单位资质有关证明材料。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8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6

业务咨询电话:28282687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