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报送来源:浦东企业政策在线公众号

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报名工作。申报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进行注册登录,登录后在“会计人才培养报名”模块中进行网络报名,按照操作手册或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流程,其中,须按要求下载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5月19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沪财会〔2021〕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