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聚英才 | “云政策”来袭,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干货大集合,建议收藏
发布时间:2020-04-24

海聚英才 | 这十问十答,建议收藏!发布后,有不少小伙伴说还想了解更多产业相关的政策!小编整理了人工智能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相关政策,详见↓↓↓

人工智能

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支持对象:

专项支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扶持力度

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总投资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可以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TI1NTg%3d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对象

(一)深化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与产业化融合

1.人工智能芯片

2.智能传感器。

3.智能机器人。

4.智能硬件。

5.无人系统。

6.智能软件系统。

7.人机协同软硬件系统。

(二)融合发展人工智能核心应用场景

8.智能制造装备及操作系统。

9.人工智能深度应用。

(三)加强人工智能支撑体系建设

10.数据资源支撑平台。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或投资方;

(三)项目应为在建或待建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MzOTE%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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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

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有关条件的以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及机构。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n/ywtc/PolicyDetail.aspx?ID=MTAzNjk%3d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办法

支持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第四条规定标准、以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49号文第三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49号文第二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也适用于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在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

申报条件

设计人员奖励申请条件:

申请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员专项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工作一年以上;

(二)在本市依法纳税、年收入达到相应标准;

(三)当年度设计的产品或者研发的装备、关键部件、材料以及技术工艺获得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四)当年度设计的软件产品还应当具备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已经在市经济信息化委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奖励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六)按照规定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核心团队奖励申请条件:

申请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本市成立两年以上,连续盈利且依法纳税,其核心团队成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在本市依法纳税;

(二)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三)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两年知识产权拥有量增长不低于5%;

(四)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近两年研发费用稳定增长;

(五)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分别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或者200亿元以上。

扶持力度

设计人员奖励标准: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金额,由市级评审工作小组依据申报人员对社会及所在企业的贡献、岗位重要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分类确定,个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核心团队奖励标准: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对经核定的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企业,分别奖励其核心团队累计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

对核心团队成员,依据其对社会及所在企业发展所作的贡献、所在岗位的重要性,由市级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奖励金额;核心团队个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Tc3MzI%3d

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支持对象

专项支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申报条件

专项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技术、产品与服务,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升级和产业链合作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化项目;

(二)产业发展所需、市场配置不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推广及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项目;

(三)经核定的以软件、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规模的企业核心团队;

(四)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

(五)企业新研制成功并交付用户使用的首版次软件产品、首批次高端集成电路产品;

(六)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利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开展首次工程批流片的产品;

(七)重点产业方向领军企业;

(八)数字出版业的发展;

(九)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扶持力度

专项支持资金采用以下支持标准:

(一)对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0%;对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

(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三)对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第(三)至(八)项的具体支持办法另行制定。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I3MDQ%3d

关于印发《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

支持对象

本办法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且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申报条件

本办法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且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获得支持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程产品首次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上完成流片;

(二)相关产品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

(三)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扶持力度

专项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方式安排使用。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30%,流片费具体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I3Mjc%3d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涉及一网通办】

支持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四条规定标准、以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本办法所称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49号文第三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本办法所称的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49号文第二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本办法也适用于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在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I5NTM%3d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涉及一网通办】

支持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四条规定标准、以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本办法所称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49号文第三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本办法所称的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符合49号文第二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本办法也适用于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在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I5NTQ%3d

关于申报2018年度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通知

申报条件

软件产品设计人员:

1、在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四条标准、以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并经市评审工作小组确认的软件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其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产品设计、软件技术研究、系统分析、结构设计、程序设计、测试等工作。

3、其设计的软件产品符合产品重点领域(详细见附件1)并且2018年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人员:

1、在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并经市评审工作小组确认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其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系统及产品构架设计、功能设计、算法设计、可制造设计(DMF)、可测试设计(DFT)、硅知识产权设计、电路设计、电路验证、版图设计、测试程序设计等工作的人员。

3、其设计的集成电路产品2018年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人员:

1、在符合49号文第二条规定标准、工艺达到一定水平(详见附件1)以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以及参照49号文第二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中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集成电路装备企业人员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人员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集成电路领域光刻机、刻蚀机、清洗设备、抛光设备、物理或者化学气相沉积设备、检测设备等自主制造装备技术研发,装备工艺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器件模型、设计规则、数据库及工艺研发等工作人员。

3、其研发的集成电路装备或者其关键部件和材料2018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MzODA%3d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

(四)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五)各项目实施周期在两年内(2019.4.1-2021.3.31),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六)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七)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MzODE%3d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

(三)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四)各项目实施周期在两年内(2019.3.1-2021.2.28)。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MzODI%3d

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系在本市登记注册并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申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利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实现线宽在45纳米及以下的工程产品流片。

(三)申请本资助的项目必须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四)申请本资助的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政策原文:http://www.sh-italent.com/ywtc/PolicyDetail.aspx?ID=MjMzOTA%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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