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企业补贴、服务事项政策速递(建议收藏)
发布时间:2020-03-25

 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条综合政策举措:包括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等。各委办也出台相关落实政策和实施细则,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摘要了各委办相关政策中与补贴、服务事项相关的干货,一起来看看↓↓↓

补贴
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

对于已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

对免除2个月租金后仍有较大困难的中小企业,各企业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减免缓收标准,进一步给予支持。

政策原文:

https://www.gzw.sh.gov.cn/website/html/shgzw/shgzw_flfg_zcfg_gfxwj/2020-02-11/Detail_92890.htm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减免或缓交房租的方式,支持在孵创业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市、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通过降低或减免租金支持在孵企业发展的,在年度工作成效分级评估中作为评价因素予以考量。

政策原文:

http://rsj.sh.gov.cn/201712333/xwfb/zxdt/01/202002/t20200209_1303095.shtml

关于印发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征用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

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生产指定的重点防疫物资,其生产成本高于实际售价,在享受国家及本市各类优惠政策后仍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可由企业按规定申请亏损补贴。

政策原文:

http://www.sheitc.sh.gov.cn/cyfz/684855.htm

关于印发《上海口岸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

落实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退费政策。企业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申请返还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积极向上级部委争取在征收环节直接减免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

政策原文:

http://sww.sh.gov.cn/service/search/content.jsp?contentid=MjQ3NzY5

关于本市全力防控疫情对企业加大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力度相关措施的通知

对纳入全国性名单和上海市名单的防疫重点企业,获得由金融机构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信贷资金的,给予贴息支持。

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政策原文:

https://www.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wjj_9034/202002/t20200212_182020.shtml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政策原文:

http://rsj.sh.gov.cn/201712333/xxgk/flfg/qtxfw/202002/t20200205_1303042.shtml

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

补贴标准为企业经备案认可的培训成本的95%,对完成线上培训的职工,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600元。疫情影响期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政策原文:

http://rsj.sh.gov.cn/201712333/xxgk/flfg/qtxfw/202002/t20200207_1303084.shtml

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暂退范围为本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政策原文:

http://61.152.117.93/shswhhlyj/jqxxgk/content/646dbed7-4387-4d55-988c-dbea00699d38.html

关于强化科技应急响应机制实现科技支撑疫情防控的通知

因参与疫情防控关键产品研发、生产,面临资金压力的科技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和保费补贴。

政策原文:

http://stcsm.sh.gov.cn/P/C/163398.htm

全力支持服务本市文化企业疫情防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帮助企业全面落实上海28条中有关“自2020年2月5日起,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对生活服务业中提供娱乐服务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按其实际缴纳费额的10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的政策。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Ms7vrAkv9pkYEBWeuQRKsw

关于印发《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的通知

免除疫情期间的用地费用。企业以租赁方式(含先租后让)从政府或国有企业取得的产业用地,免除疫情期间的土地租赁费用,各区可以根据疫情具体确定免租期。

降低产业用地成本。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研发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

政策原文:

http://ghzyj.sh.gov.cn/zcfg/tdgl/202002/t20200212_959594.html

关于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的公告

对本市生活服务业中提供娱乐服务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按其实际缴纳费额的10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政策原文: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ykgf/202002/t452286.html

服务事项
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等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提供免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仲裁和司法鉴定机构支持困难企业。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加速办理;对确因疫情造成服务费用缴付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严重行业的小微企业),缓缴服务费用并鼓励机构减少、免除服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公证机构支持涉疫企业。优先为涉疫情的相关事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防疫重点企业减免相关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

政策原文:

http://sfj.sh.gov.cn/xxgk_zdgk/20200212/a5de59b2e5c14c0cb95ba437e338f3ea.html
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通知

做好涉企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网通办”、“零跑动”。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平台,线上服务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原文:

http://stcsm.sh.gov.cn/P/C/1632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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