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 | 关于开展2019年徐汇区院士专家工作站政策补贴工作 的受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4 报送来源:徐汇区科技创新平台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徐汇区院士专家工作站政策补贴申报受理已开始,内容如下:

一、政策依据及补贴对象

(一)政策依据

申报受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徐汇区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及《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二)补贴对象

第1类补贴对象: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在本区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公共服务机构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创新主体;

第2类补贴对象:根据徐汇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需要,在西藏日喀则、云南省红河州地区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或院士流动工作站作为院士专家输出单位的,且主要创新活动在徐汇的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

以上申报单位需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补贴时段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在2018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2018年批准成立且未申请过本政策补贴的,从批准成立之日计算)发生的费用进行评价和补贴。

对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的创新主体,及对口扶贫协作地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的输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经综合评价,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三、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12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逾期未网上提交或书面材料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第1类补贴对象:截至本受理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获批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的,且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在本区的各类创新主体。具体为:

1.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

2.建站单位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3.与一名以上院士、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且有1个以上的签约项目付诸实施。

(二)第2类补贴对象:根据徐汇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需要,在西藏日喀则、云南省红河州地区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或院士流动工作站作为院士专家输出单位的,且主要创新活动在徐汇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三甲医院。具体为:

1.在西藏日喀则、云南省红河州地区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或院士流动工作站的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

2.在以上地区以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实质性工作的;

3.所在地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有省级以上批文的,并且与输出方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专业方相符。

五、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徐汇区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补贴申请表及其附件。

六、申报方式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xuhui.gov.cn/kjcx/

点击“我要办”-〉点击“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点击“我要申报”; 

第二步:网上填报且受理后,请导出带有水印的申报材料,送至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宁路96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大厅)。

业务联系人:蔡越,咨询电话:64384697

七、注意事项

请按照评价时间段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双面打印,材料须A4纸印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一式五份。上述提交的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所有权已转移至徐汇区科学技术协会,概不退还。

 附件1:2019年徐汇区院士专家服务站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2019年徐汇区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