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化学试剂与仪器方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报送来源:上海科技

沪科〔2019〕2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化学试剂与仪器方法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化学试剂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面向食品安全、生物医药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化学试剂。
    研究内容:针对仪器分析用配套试剂、专用特种试剂和标准物质,开展合成技术、提纯及质量控制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
    执行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二、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人员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7.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8.专题一主要针对具备规模生产能力的牵头单位,开展实物产品的研发和整合。
    9.专题二主要针对30万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对外共享服务开展配套研究工作,支持仪器操作应用人员、实验人员开展有关测试、实验方法研究工作。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财政科技—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8月5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