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4-25 报送来源: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网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上海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吸收以民营资本为主的社会各类资金,投向上海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主要投资于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创业企业,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天使引导基金的日常投资、管理运营。

为深入推进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战略,聚焦培育本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小创新型企业,推动优势产业的整合升级,根据《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8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支持行业和领域

本指南支持的行业领域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参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及人工智能、文化创意、高技术服务业、农业科技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二)申请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2.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

3.管理团队有创业投资或创业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业绩;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累计管理创业投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且有3个以上成功投资的案例;

4.申请机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运作规范。

5.申请机构在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引导基金合作支持创业投资(子基金)应具备的条件

1.规模及出资进度:新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亿元,且全部出资应在3年内到位,其中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所有投资者均应以货币形式出资;

2.注册区域:获得引导基金扶持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在上海市范围内注册设立,并在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管;

3.出资比例:引导基金在所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一般不超过25%,且对单个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且引导基金不能成为第一大出资人。子基金管理机构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1%;

4.组织形式: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也可以采用有限合伙等法律允许的组织形式;

5.存续期限:创业投资企业的存续期最短不得短于7年,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

6.投资阶段:创业投资企业应主要投资于早期和早中期企业;

7.投资地域:应优先投资于上海市范围内的企业,企业总体投资金额在全国省级行政区域中上海区域应占比最高。

8.让利方式: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形成的股权,在创业投资机构履行有关协议约定承诺的前提下,由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团队及其指定方受让引导基金在该创业投资企业的份额或股权,自引导基金投入后4年内转让的,转让价格可按照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与股权转让时人民银行公布同期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超过4年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等专业机构对所持股权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引导基金退出价格的依据。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周期

(一)申报方式

1.申报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之时,需按照《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一)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按照《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机构登记表》(附件二)、《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尽职调查清单》(附件三)和《创业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列表》(附件四)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申请。

2.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编制子基金设立方案,根据申报指南附件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并同时进行纸质材料申报,网上、纸质材料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受托管理机构对设立方案进行预审立项。

▲网上申报地址:www.vcgfsh.org.cn;

▲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2本,并盖章。

(二)申报周期

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申报为常年受理,申报指南及各项要求将按照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求进行适时调整,2019年度申报周期为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

三、联系方式

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9楼),邮编:200040,联系电话:021-22302872或021-22302875,联系邮箱:info@vcgfsh.org.cn,联系人:赵爽、周卿)。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附件:

1.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1下载               

2.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机构登记表;附件2下载

3.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尽职调查清单;附件3下载

4.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企业列表。 附件4下载

 

附注:

1.线上申报系统链接地址:http://222.73.42.108:8080/shvcdeclare/

2.线下申报附件下载链接地址:http://222.73.42.108:8080/vcgfsh/information/detail.action?information.infId=225&information.issues=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