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 | 2019年度浦东新区社会领域信息化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4-02 报送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为加快推动浦东数据港建设,进一步提升浦东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能级,构建创新驱动的产业生态体系,赋能各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浦东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快融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范围

1、人工智能应用和平台项目

通过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视觉与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管理、交通、安防、教育、医疗等领域实现创新的应用项目。

2、新技术创新应用项目

利用5G、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区块链、边缘计算、异构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创新的应用项目。

3、大数据创新应用项目

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展示、共享等关键技术,在工业生产、城市感知、交通出行、金融贸易、社会服务、数据服务等领域实现创新的应用项目。

4、工业互联网平台类应用项目

围绕两化融合贯标,有效整合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设备运行与管理、工业电子商务等数据,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平台类应用示范项目。

5、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创新应用项目

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检测评估等方面实现创新的应用项目。

6、其他符合浦东科创中心建设、自贸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导向的应用类项目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须是依法在浦东新区注册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独立法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2、申报项目是应用类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优先考虑市场应用场景广阔的项目。两年内项目未完成验收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尾款不予拨付。

3、申请单位没有未验收的社会领域信息化资助项目,且申报项目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浦东新区各级财政性资金支持。

4、专项资金应按规定开展财务审计。

5、建议申请单位在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系统(http://114.141.186.196:8088/default/)同步进行相关经营数据填报。

6、其他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请单位通过浦东科经委网站进行申报。

网站地址:http://www.pudong.gov.cn/kjw/

社会领域申报时间:全年受理,集中审批。

四、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中心

地    址:  川桥路575号7号楼3楼

联 系 人:  施丹峰,31581588*6686,shidf@pudong.gov.cn

            齐  冉,31581588*6687,qiran@pudong.gov.cn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