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报送来源:嘉定科技博览网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嘉府发(2013)43号〕和《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嘉府发(201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全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2019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将重点奖励四方面成果:一是突出自主创新,重点奖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的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助力提升区域自主创新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二是服务创新战略,重点奖励对接国家、上海市重大科技任务,在关键科学问题、基础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的科技成果;三是聚焦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重点奖励在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突破的科技成果。四是构建开放创新高地,重点奖励在推动区域产学研协同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功能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要求

1.奖励类别。2019年度嘉定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的奖励类别包括嘉定区科技功臣奖、嘉定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嘉定区发明创造专利奖。

2.推荐对象。在本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国籍、户籍不限)、法人(注册地嘉定)。

3.推荐科技功臣奖项目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1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必须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工程验收1年以上,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1年后才可申报;推荐发明创造专利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专利,并提交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1年以上。

4.连续两年推荐而未授奖的项目,必须相隔1年后才可再次推荐。

5.成果登记。凡推荐申报嘉定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嘉定区发明创造专利奖的项目(科普项目除外),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6.推荐资格。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两院院士、驻嘉定区高校及科研院所,以及经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具备推荐资格的其它组织机构作为推荐部门,负责推荐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的组织和个人完成的项目;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推荐资料,按规定程序推荐。

三、推荐材料

1.区科学技术奖按奖励类别分别使用不同格式的申请书,申请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2.推荐材料内容

报送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2套(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的用纸必须采用A4纸,应为原件),整体材料内容应不超过80页;申请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通过区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上递交。

3.网络申报要求:申报单位登录嘉定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kjdata.jiading.gov.cn/jdww),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首次登录单位请联系区科委综合管理科开通用户名(联系电话:69989915)。

4.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掌握标准,对推荐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推荐人本人真实签名。

四、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网上申报及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27日。

2.推荐材料受理单位与地点:嘉定创新创业大厦(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一楼大厅。

3.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联系电话:59523655;59926111-6103;

申报咨询(区科技功臣奖、区科学技术进步奖):69989915,联系人:潘晓岷、鲍相宇;

申报咨询(区发明创造专利奖):69989885,联系人:李健锋、刘晨。

请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在上述期限内,按规定要求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项

各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时,部分项目有可能需要参加远程电话答辩,参加答辩的完成人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推荐申报嘉定区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嘉定区2019年科技功臣奖申报书.doc

    2.嘉定区2019年科技进步奖申报书.doc

    3.嘉定区2019年发明专利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