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 | 关于发布2018年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3 报送来源:上海普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培育具有潜力的初创科技企业,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委规范〔2018〕1号)要求,特发布2018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范围

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且成立三年以内,符合区重点产业导向,具有优秀创业团队,获得区重点地区推荐或社会风险投资的初创企业。

二、扶持方式

企业申请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获立项后,要先行投入资金实施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区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的方式进行扶持。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企业根据区科委验收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区财政根据区科委验收结论,同时参考企业上年度税收情况,对验收合格的给予10万元补贴,基本合格的给予5万元补贴,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三、申请要求

1、企业成立三年以内,注册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所申请项目的科技创新活动投入应不低于20万元。项目完成时应形成相关知识产权,并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对企业自身发展将产生极大的助推作用,项目产业化发展极具潜力。

4、获得长寿投促中心、长风投促中心、真如投促中心、长征投促中心、桃浦投促中心等区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推荐,或获得从事创投的专业机构、非关联企业的社会风险投资。

5、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

6、本项目执行年限为1年,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7、已获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政策。对区级立项后获市创新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区级配套资金。

四、申请流程

1、受理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申报材料及要求

(1)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二),项目技术领域请参考《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附件三)。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如有社会风险投资,须提供投资机构投资到位证明文件:投资人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银行进账单等复印件。

(4)企业2017年、2018年9月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现金流表及资产负债表。

(5)税务机关认可的企业近两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6)项目资金投入与支出的证明:已完成科技创新投入100%的记账凭证清单(明细账);

(7)可以说明企业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等;

材料要求:

(1)整套完整材料(申请书在前,附件在后,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

(2)提供申请书电子版本,发至邮箱: taoll@shpt.gov.cn。

3、受理地点

各申报企业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申请书电子版递送至企业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

4、评审立项

区科委、区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材料受理与审核;区科委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立项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作出立项决定。

五、业务咨询

普陀区科委 科技项目科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13室

联系人:陶玲玲、梁欢

联系电话: 52564588-7160、7158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docx

· 附件二: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 附件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