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浦东新区创新成就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要求
创新成就奖授予获得2017年度国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除外)的公民和组织,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组织注册地、税收户管都在浦东新区(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只需注册地在浦东新区),且优先支持从我委推荐申报至上一级科技奖励管理部门的公民和组织。
二、推荐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需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陆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136.105.154/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及有关材料,上传相关附件(附件材料请扫描成PDF文档)。
(二)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打印加盖公章并报送受理部门,所有附件材料需验原件。
报送推荐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推荐申报材料1套(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应为原件,存档用),需附注册及税收户管证明、国家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经济效益证明等。
三、推荐申报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网上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6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9月6日~7日(工作时间:9:00-17:00)
2、书面材料送交地点:浦东新区松涛路489号C座305室,联系人:贺莹莹,胡学丽;联系电话:50278418,33908801
请各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在上述期限内,集中按规定要求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项
推荐申报浦东新区创新成就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