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2018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7-03 报送来源:嘉定科技博览网

为进一步落实《嘉定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2016-2020)》各项任务,引导社会参与科普工作,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提升我区广大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根据《嘉定区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区科委(科协)启动2018年度嘉定区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和资助原则
    主要范围:围绕科技前沿或社会热点,聚焦科技教育、节能环保、食药安全、生命医学、公共安全、自然生态、防灾减灾等领域实施的科普项目。
资助原则
    1、项目建设周期为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
    2、仅对已实施完成或者项目主体已完成的科普项目进行申报,并择优予以资助。
    3、项目坚持后补贴资助原则,申报单位须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发票、收据、合同等复印件。
    二、项目类别、具体指标、申报主体和资助额度
    (一)活动开展
    具体指标:科普活动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线上(互联网或微信等新媒体)线下互动好,一般应包括科技产品体验、科学秀表演或动手实践体验活动等(竞赛类活动除外);单场活动时长不少于半天、累计不少于6天。 
    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论坛、峰会、研讨会、报告会、学术年会、科技沙龙)以打造一流学术会议为目标,能结合行业或地区科技、经济、社会的热点、难点,反映当代科技前沿领域及学科发展趋势,具有推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促进青年人才成长提高的作用。
    申报主体:本区开展科普教育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已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单位),各街镇、村(居委),社会组织及其他具有科学普及功能的专业机构。
资助额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
    (二)阵地建设
    具体指标: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设施完善、改造后的科技场馆及基地功能提升、科普画廊(电子触摸屏、科普长廊等)运行正常且播放的科技内容丰富,科普中国社区e站、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如社区创新屋)、科普学校(如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经提升后覆盖人群广、发挥作用突出;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6场,活动信息报道与区相关科普平台(嘉定科技博览网、嘉定科技微信公众号、科普云-嘉定区平台等)共享,且不少于12条。   
    申报主体:区内科普教育基地,各街镇、村(居委),区内科研院所、大学,相关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不含已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单位)。
    资助额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
    (三)产品创制
    1、各分类内容具体指标和申报主体要求
    (1)科普影视内容开发
    具体指标:科普微电影须满足高清放映,一般单个电影时长5-15分钟;科普短视频类作品为高清MP4格式,一般单个视频时长2-5分钟,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系列科普公益广告视频为高清MP4格式,一般单个视频时长15秒、30秒或1分钟,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系列科普VR视频内容,一般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申报的项目应在区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5万次。  
    申报主体:区内企事业等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材料须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优先支持以下项目:取得在电视台、知名网络平台播放书面承诺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具有影视剧(微电影、广告或纪录片等)制作经验且有关作品在电视台播出经历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电视台申报的项目;其他单位与上述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
    (2)科普剧目创制
    具体指标:区内各类机构制作或出品的原创科普广播剧、舞台剧或系列科学实验秀节目等。科普广播剧、舞台剧、系列科学实验秀节目累计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并通俗易懂,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创制作品应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或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推广且线上点击量不低于2万次且线下推广演出实践不低于5场。开发的系列科学实验秀成果参加上海市及国家相关大赛的优先安排。
    申报主体:区内企事业等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材料须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优先支持具有科普剧目和科学实验秀节目开发业绩的企事业单位。
    (3)新媒体科普内容开发
    具体指标:原创系列科普微信内容(包括图文和视频等),在已有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并与嘉定区科委支持的相关科普平台免费共享。原创科普微信内容不少于48条,图文并茂,每篇文字内容不少于500字(漫画类内容除外),科普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且通俗易懂。科普内容累计阅读量3万以上(需提供有关数据证明)的优先安排。
    申报主体:拥有的科学普及类微信订阅号或有科普专栏的微信订阅号的全区企事业等单位均可申报,但申报项目依托的微信订阅号(含科普专栏)须2017年5月1日之前开通并具有原创保护功能,申报时须提交原创保护功能等相关证明材料。
    (4)科普图书
    具体指标: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上海科普事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作者应承诺作品的原创性,保证拥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2015年1月1日以后经正规出版社出版(有出版号),累计发行量不低于1万册(套),并有继续发行的计划。
    申报主体:本区开展科普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具有科学普及功能的专业机构。
    (5)科普展教具和科学实验活动包
    具体指标:面向科普教育基地、社区创新屋、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中小学等单位,由各类机构研制开发的的科普展教具(中小学已有教具不再支持)、科学实验活动包及适合中小学生的益智玩具等。项目研制开发成果应申报或获得相关知识产权,且相关产品实现实际应用或上市销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区内企事业等单位均可申报。
    资助额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
    (四)示范推广
    具体指标:凸显区域科普工作特色,科普服务设施完备,体验、互动、宣传、教育等线上(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等)线下科普功能要素齐全,依托特色示范展示区开展的线上线下科普活动丰富,辐射力强。创建的科普特色示范展示区举办的科普系列活动次数不低于12场次,线上(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等)线下累计参与人数不低于3万人次。
申报主体:本区开展科普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各街镇、村(居委),社会组织及其他具有科学普及功能的专业机构。
    资助额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
    三、申报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不能申报超过2项项目。
    2、已获区财政资助的相同或相似的项目,若没有新的内容拓展,不能重新申报项目资助。
    3、申报单位若需提出回避专家评审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同时,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及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指南发布。区科委(科协)在 “嘉定科技博览网”(http://keji.jiading.gov.cn)上发布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2、材料填写。申报单位从“嘉定科技博览网”上下载《嘉定区科普项目申报书》,按申报指南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一式六份)
    3、主管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在《嘉定区科普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再经所在街镇(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4、材料报送。申报单位于2018年7月20日前(每个工作日9:00-17:00),将申报材料送至嘉定双创大厦(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区科委(科协)服务窗口。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所有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咨询电话:021-69989094  刘义侠、毛纪坤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书.docx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