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文化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现予公告《2018年度文化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敬请关注。
  一、资金内容
  2018年度市文广局、市文物局第二批文化资金共4项,分别是:上海演艺产业发展资金、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资金、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资金和上海艺术品产业发展资金。各资金申报指南及相关申请表可通过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门户网站(http://wgj.sh.gov.cn)查询下载。
  二、支持范围
  ( 一 ) 上海演艺产业发展资金

  重点支持:鼓励民营院团发展,举办公益性演出,举办艺术节庆和比赛活动,打造驻场演出,培育基层演出市场,鼓励社会力量运营演艺空间。
  政策咨询:葛拥佳  23128163  18917701206@163.com
  (二)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资金
  重点支持:本地优秀动漫游戏企业及原创产品,企业在本市打造完整的电竞生态圈,对动漫游戏产业具有良好推动作用的公共服务项目,大型会展平台和品牌活动,产业融合发展,本地动漫游戏企业及产品走出去,重点人才培训。
  政策咨询:程琬青  23128156  潘杰 23128162 wgjzxzj@163.com
  (三)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资金
  重点支持:鼓励产业创新发展,引导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加快媒体深度融合,做好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网络视听展示交流平台。
  政策咨询:夏薇怡 23128082  wlstsh@163.com
  (四)上海艺术品产业发展资金
  重点支持:大型艺术集聚区发展,本地画廊发展,支持世界顶级艺术博览会和国内外知名艺术品拍卖机构落户上海,培育本地艺博会品牌和艺术品拍卖机构,鼓励搭建面向本市的艺术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咨询:唐婧  23128147  hellotj36@163.com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特定企业需持有规定的资格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文化机构、团体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要求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本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符合各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3.已获得市级其他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支持方式
  文化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根据申报项目的示范性、功能定位和资金投入总量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对获得区级资金一定比例配套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五、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http://zxzj.wgj.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5月31日17:00申报系统关闭)。
  3.友情提示: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5月31日17:00)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受理窗口将不予受理。
  (二)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材料受理时间截止6月1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3.受理地点: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地址:巨鹿路709号)。联系人:陈默耘 33394073。
  (三)评审流程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负责受理和汇总申报项目,根据项目需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评估监管
  项目单位应按照本市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获得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价,并积极配合市文广影视局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资金用途或终止项目的,须报市文广影视局审批。
  市文广影视局与市财政局有权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项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市文广影视局与市财政局保留变更、终止、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物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