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最新《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要这样看!
发布时间:2018-02-27 报送来源:虹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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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居住证管理办法》对上海居住政策又做了最新的调整和规定,其中有四项,与你息息相关哦!重点已经为您划好,请接着往下看!
    1、明确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
    办法规定:明确要求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2、临时居住证不再续办
    政策规定,已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2018年元旦后,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新规定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不再续办,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持临时居住证,现在可以去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免费换领上海市居住证,不需要办理居住登记。如果没有临时居住证,需要先去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半年后,方可办理居住证,可能会影响孩子入学。
    3、居住证积分政策来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基础指标及分值受到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的影响。


    4、居转户相关细则有效期延长
    上海居转户相关细则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变化1:不再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
    今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人才新政30条”,明确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为此,对于依照职称条件申办“居转户”的申请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变化2:居住证提交积分更加方便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不再需要现场提交积分确认申请!
    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居住证积分确认,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效能,对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且分值稳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含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等),在居住证签注并网上提交积分确认申请表后,不再要求其现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优先办理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居转户申报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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