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关于办理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报送来源: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区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区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总体方案,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实施,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关于确定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及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6〕239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普府〔2015〕98号)和《普陀区专利资助办法(试行)》(普科委〔2016〕8号)等精神,现就办理本区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奖励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一式11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普陀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见“普陀科技网”-网上办事-资料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认定材料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址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前送交至普陀区科委、知识产权局专利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05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建军 张旭卿

联系电话:52564588转7169,52564588转7168

邮箱:zhangxq2@shpt.gov.cn

传真:52564588转7153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普陀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