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0 报送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3号),现启动本市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推荐工作。

为推进本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和推荐一批能代表本市产业创新能力强、水平高、具有本市产业特色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请各单位对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及发改办高技〔2017〕1283号文要求,符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条件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申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向反馈

请符合条件(具体指标条件符合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150 人;设备原值不低于 2000 万元;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并且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8月10日(周四)下班前反馈申报意向,并填写信息反馈表(见附表)。

二、具体工作安排流程及时间:

8月14日(周一)组织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月14日(周一)-8月21日(周一) 企业完成国家级认定申请网上填报;

8月22日(周二)受理认定申请书面材料;

8月底将组织进入初审企业答辩进行专家评审;

9月初确定推荐名单,各部门联合发文。

由于时间紧、要求高,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紧时间,协调企业内部资源,提前学习相关文件,做好相关准备,加强工作沟通,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

联系人:葛驰青 电话:54669777-7823

倪晓杰 电话:54669777-7820,18121388228

政策咨询:朱镕 电话:23112746


附件:【 [拟申报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