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1 报送来源:虹口科技服务网

区各科技企业:

为进一步助力科创中心建设,充分调动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逐步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竞争优势和区域示范典型的高水平科技企业,促进本区经济发展。依据《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申报2017年度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在虹口区内注册且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在2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原则上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或净利润、税收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3.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4.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

5.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另:同等条件下,建有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或承诺在年内组建的企业优先。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再申报。)

三、立项公示: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经专家组联合评审通过后,将在“虹口科技服务网”及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列为2017年度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并签订立项协议及任务书。

四、政策扶持:

1. 虹口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资助50万元;

2.资金扶持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立项后首期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3.资助资金用于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如技术攻关、产学研、关键技术的二次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中试)的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创新活动。

五、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含附件)各一式一份,相关要求如下:

1.《上海市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前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6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其它辅助材料: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证明文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产品)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材料;IS0质量体系、环境体系等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销售等有关合同;产学研联盟(合作)的协议、技术转移证明;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以及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3.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提供原件,按顺序装订。

4.请使用A4纸打印胶装,加盖单位骑缝章。

六、受理事项:

部门: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地址:飞虹路518号区政府2号楼科委112室

联系人:徐新霞    电话:25015326

E-mail:andy84xxx@163.com

附件:1.上海市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

      2.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意见.docx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