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长宁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2017 年度长宁区申报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和纳税在长宁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区域内的文化单位或个人,申报项目符合支持范围,且一般为已完成项目(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资助、补贴等方式。
三、支持范围
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长宁区文化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载体建设、文化创意产业能级提升、城市文化环境共建、文化人才的项目。
2017 年度重点扶持以下项目:
1、在长宁区域内举办的市级以上品牌活动、文化交流项目及文化赛事等大型文化类活动;
2、长宁区域内核心商圈中开展“活力虹桥”促进商旅文绿融合发展的文化活动、文化项目;
3、推动虹桥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4、推动“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5、支持实体书店发展;
6、高品质非公立博物馆(收藏馆、美术馆、艺术馆)、名人博物馆、陈列馆、艺术大师工作室的设立和免费对公众开放;
7、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高品质文化项目。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从长宁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ning.sh.cn)下载并填写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向长宁区推进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17年7月28日起至8月28日中午12:00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长宁区推进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宁路 599号1220室
电话:22051264
邮箱:cnwhcy@126.com
长宁区推进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