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报送来源: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根据《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沪松府办〔2016〕89号)的要求,对已获得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现借助全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开展我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对已获得认定的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上一年度的建设情况开展评价。  

二、评价材料报送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填报

1、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http://shqyjszx.sheitc.gov.cn/welcome.htm)进行注册。

2、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按要求填写评价相关表单并提交总结报告。

网上填报开通日期为7月31日至8月25日。

(二)书面报送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有水印的评价材料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材料受理时间:8月1日-8月30日

报送地址: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06室

(三)评价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两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评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2、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企业如因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价工作的,应向所属街镇(园区)提出申请,经街镇(园区)审核后报区经委。凡逾期7个工作日不报送评价材料的(截止日期9月8日,以收到书面材料为准),将视作评价不及格,取消其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三、联系方式

1、平台填报咨询

联系人:任洁

电话:54669777-7823

2、网上填报技术支持

联系人:范金亮

电话:18616767749

3、区经委

联系人:徐致姗  金亮

电话: 37737122  37737125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