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2 报送来源:闵行科技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工作,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6]15号)及《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7月14日—8月18日

二、申报范围

注册并纳税在闵行区,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需求,已与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建立合作,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可对照《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所列申报条件和要求,填写《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申报表;

2、企业依法成立的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有助于说明申报表所填内容的指证材料的复印件,比如企业财务报表、相关知识产权证书、立项批文、技术报告等;

4、与合作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分析评议实施方案和计划、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介绍等复印件材料;

5、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四、评审与资助

评审工作由区科委(知识产权局)组织,经初审合格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闵行科技网进行公示。

资助额度由专家组根据评审意见综合考虑确定,资助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立项后,区科委(知识产权局)预拨资助全额的70%,验收合格后拨付30%余款。

材料报送地址:闵行区科委知识产权科(莘西路376号207室)

联系人:朱炜  施华青       咨询电话:64986130

附件下载:

附件1: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2:闵行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

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