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报送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55号)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为做好本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专项指南概要

1. 本专项以"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开展"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研究,促进国产创新诊疗装备在医疗机构的普及应用。项目由1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牵头,会同本省的基层医疗机构(县、乡镇、村、社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示范网络;鼓励企业、评价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示范工程;鼓励其他资金渠道投入;鼓励跨省区联合示范应用;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30家。实施周期为2017-2019年。

2.研究内容:解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区域常见多发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临床应用广、智能化程度高、可推广性强的基于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基层医疗机构新配置解决方案、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包括诊疗、筛查等)、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的规模化应用示范。

3.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开展5个示范点的基层医疗机构系统配置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示范,建设不少于5个典型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形成1份应用示范报告,形成1份应用示范综合报告;每个示范点覆盖人群不少于10万人。每个项目至少完成2个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的跨省区示范(不少于2个省)和不少于1种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化应用示范。示范地区的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增加二十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基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覆盖面达到1000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联动的省)。

二、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申报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三份),在4月14日16:30前送达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地址如下)。我委将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遴选,根据专家意见最终推荐申报。获得推荐申报的单位,申报书不需再取回;未获得推荐申报的单位,我委将通知申报负责人,退回申报书。请获得推荐的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寄送至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

联系人:

董潋滟  电话:23112524;

高明    电话:50800300-328;

材料报送地址:浦东新区李时珍路288号309室。(注: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55号)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