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22 报送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7年度技术标准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研究目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公共安全保障需求,开展产业支撑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联盟)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在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方面的导向与保障作用。

支持内容:高端装备制造方向:航空用复合材料制造工装、海洋工程装备开发与检测试验、机器人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先进传感器及物联网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节能环保与公共安全保障方向: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与土壤修复、食品与农产品安全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期限:2020年7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对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9:00,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至4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