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优秀创业项目奖励
发布时间:2016-11-17 报送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44号)。

二、政策对象和条件

参加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创业类赛事活动,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参加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中国创翼”等创业类赛事活动,并在上述创业类赛事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即未注册登记)和创业组织(即已注册登记)。

三、补贴标准

(一)对获得市级赛事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5万元的创业启动金,对获得国家级赛事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10万元的创业启动金。

(二)对获得市级赛事优胜的创业组织给予1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对获得国家级赛事优胜的创业组织给予2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

四、受理部门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处。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