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2016年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1

各地区、大口党委组织(干部)部门、团(工)委:

按照中组部、团中央《关于开展第17批博士服务团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49号)精神,现就做好本市今年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时间

根据中组部、团中央的要求,今年上海计划选派16名博士服务团成员,分别赴重庆、四川、吉林、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地区服务锻炼。服务锻炼时间为1—2年。1年期,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2年期,从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

二、选派要求

1、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获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对西部等地区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赴高海拔地区的,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岗位安排

根据西部等地区需求,重点选派金融学、对外经贸、城乡规划、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企业管理、骨科、医学影像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各派出单位要严格把关,根据选派标准,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接收单位根据审核后的名单,在与选派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研究安排服务锻炼岗位。

四、选派程序

本市选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团市委组织实施。选派工作程序如下:

1、面上动员。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牵头召开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布置会,下发选派工作文件并在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n)发布通知。各地区、大口要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动员部署,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并酝酿初步人选。

2、推荐人选。各单位要结合岗位需求认真做好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组织(干部)部门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条件把关,审核博士学位原件,组织填写《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可从上海国际人才网下载),于10月28日(星期五)前将《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贴照片,一式五份)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hhrcgztx@163.com。

3、确定名单。市委组织部、团市委根据岗位需求、人选条件等情况,确定本市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人选方案并报中组部。待中组部确定选派名单后,市委组织部将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选派前的准备工作。

4、集中培训。11月,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将组织成员行前培训,培训后正式到岗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人员选派和服务工作。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人才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联系人:董千山   联系电话:24021556   传真:24021589

 

附件: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