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实施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开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各党(工)委、党组,区委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松江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委组〔2016〕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拟于2016年遴选第一批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作为松江区优秀青年企业管理人才预备队,进行为期三年的重点培养开发。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青年创业英才需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和其中一项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和良好的创业基础。
    3、主导创办至少一家企业,担任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持有股权比例不少于10%,所创办企业注册地在松江区范围。
    4、所创办企业实际运营在1年以上,原则上不超过5年,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
    1、在引领创新、产业发展转型、技术革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青年人才。
    2、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积极创办“众创空间”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青年人才。
    3、围绕松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创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投企业、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具有一定海外经历的创业人才。
    4、所创办企业在促进本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导向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接近市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
    5、曾在区级以上创业比赛中获奖或获得过区级以上相关荣誉评选表彰。
    二、选拔流程
    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组织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推荐申报、选拔审定、命名颁证等环节选拔青年创业英才。
    (一)推荐申报(2016年9月5日-9月30日)
    1、组织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开发区、园区统筹本行业、本地区、本园区的优秀创业青年,在集体讨论、考察、审核、公示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报至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专家举荐。区内外具有较大企业规模、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家,可向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举荐候选人;
    3、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创业人才,可直接向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自荐。
    (二)选拔审定(2016年10月上旬-11月中旬)
    1、初审(10月8日-10月18日)。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同时征询区纪检、公安、卫计、税务等部门意见,查询候选人个人征信、纳税等情况,征询区环保、安监、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查询企业相关情况,提出10-15名初选名单;初审结果报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
    2、评审(10月19日-10月25日)。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路演、答辩等方式开展现场评审,对候选人的创业能力、创新水平、创造成果、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并提出8-10名建议人选;评审结果及建议名单报区人才办审核。
    3、审核(10月26日-10月31日)。区人才办审核评审结果和建议名单,确定6-8名拟入选名单,报区委、区政府。
    4、公示(11月1日-11月8日)。拟入选名单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向社会广泛公示。
    5、审定(11月9日-11月16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审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审定入选名单,报区委、区政府确认。
    (三)命名颁证(2016年12月前)。
    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召开会议,对选拔的区青年创业英才进行命名并颁发证书,正式纳入松江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开发计划。
    三、培养措施
    被命名为本区青年创业英才的,可享受如下培养措施:
    (一)资金支持
    1、创业补贴。入选区青年创业英才的,在三年培养期内,可申请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补贴,经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认定后发放。
    2、政策扶持。优先推荐享受各级人才发展和创业扶持方面的基金、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优先推荐入驻各类孵化器、创业园区、创业基地等。
    3、专项融资。优先推荐参与专项融资计划,组织专业投资服务团队帮助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融资方案,吸引民间金融投资和银行等创业资本的积极参与,提高融资成功率。
    (二)能力培养
    1、导师带教。设立青年创业英才导师团,推动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或知名企业家、投资人结对联系青年创业英才,实施全程带教指导;组织青年创业英才到知名企业学习,组织企业家、投资人到青年创业英才所在企业考察。
    2、专属孵化。开设青年创业英才训练营,以不脱产的自主学习和每月半天集中学习的模式对青年创业英才开展专属孵化,聘请企业家、投资人、经理人、培训师等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授课,举办商业模式竞争、企业创业竞赛、企业项目路演、外出学习交流等活动,提升其创业能力和管理能力。
    3、互动交流。成立青年创客联盟,举办投资人沙龙、创业发展论坛等活动,搭建青年创业英才相互之间以及与领导、企业家、投资人、经理人等优秀人才互动交流的平台,为青年创业英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发展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参与国内外有价值的商业交流及展示活动。
    (三)服务保障
    1、结对联系。将青年创业英才纳入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开发信息库,探索建立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与青年创业英才结对联系制度,通过信息沟通、考察走访、交流慰问、反映情况等形式,指导和支持青年创业英才开展工作。
    2、业务保障。协调本区科委、经委、人保、税务、环保、安监、审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为青年创业英才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专业咨询等专属服务,为青年创业英才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3、生活保障。按照上海市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帮助青年创业英才获取、办理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积分,协调解决青年创业英才就医、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培养期内安排一次休假疗养;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四)宣传推广
    1、企业推广。组织创业梦想秀等线下、线上活动,优先安排参与松江青年创业大讲堂,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等进行全方位的展示和营销,鼓励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青少年公共事务,提升企业知名度。
    2、优先输送。授予“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各类创业人才计划,适时推荐加入青企协和青联,优先推荐参与各类优秀评选活动。
    3、匹配奖励。青年创业英才经认定,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入选市领军人才、市青年英才、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按国家级、市级奖励额度1:1匹配奖励,同时认定为市级、国家级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一次匹配奖励。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凡符合条件的推荐、举荐、自荐人选,需填写《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申报表》(附件1),若为举荐,还须填写《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专家举荐表》(附件2),以上材料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申报材料清单和格式要求》),由推荐单位、举荐专家或自荐个人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区青年创新创业英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请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人选的介绍和评价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现场评审:初审合格的人选,需制作路演PPT、做好现场答辩准备,认真参与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请将材料报送至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团区委604室,联系人谢奇、黄晨露,联系电话37735766、37735764,各式材料样表请至团区委网站公告栏内下载:http://gqt.songjiang.gov.cn。

附件:
1、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申报表( 松江创业英才申报表.doc )
2、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专家举荐表
3、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申报材料清单和格式要求
4、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申报材料袋
5、2016年松江区青年创业英才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