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完成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年度业绩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13

日前,松江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组织开展了区第二届领军人才和区第四届拔尖人才2015年度业绩考核工作。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认定考核优秀10人,此外3人被取消拔尖人才称号。

为切实加强本区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管理,根据《松江区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要求,自2016年5月起,我区开展了以第二届领军人才和第四届拔尖人才为对象的年度业绩考核工作,经个人填报、单位审核、部门鉴定、专家评审和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定等环节,按照规范公平、奖惩分明的原则,在吸取以往的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考查人才表现,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更加专业地考量业绩成果,更加灵活地应用考核结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探索引入专家评审的考核新办法。聘请了来自各领域7名专家,从思想政治表现、个人专业素养、“人才团队”培养等多方面对人才进行考核。专家们不仅以专业眼光对人才在过去一年的研究成果和项目进展情况给予合理评价,而且也指出我区人才构成的短板,对松江人才工作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是探索条块结合延伸考核的新模式。对体制外的人才考核时,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征求人才所在街镇(园区)意见,由街镇(园区)在综合考量人才、特别高级管理人才在事关企业发展、规范经营的纳税、环保等多个方面后提出考核意见和建议等次,使考核更加立体。

三是探索实施奖惩分明的考核新机制。本次考核结果与享受的人才工作津贴直接挂钩:对考核优秀的10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由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一定奖励;对取消称号的3名人员,中止人才命名培养计划,打破了高级人才队伍固化的弊端,起到警醒和约束的作用,让人才活水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