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国家人才政策出大招了
发布时间: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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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亮点多多哦。
  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
  改革博士后制度!
  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有保障!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
  咱教育系统是出人才的地方!小编现在就梳理一些《意见》的重点,大家一起看看!

  高校用人自主权,落实!

  文件原文 |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

  现代职教体系,加快构建!

  文件原文 | 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促进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

  博士后制度,改革!

  文件原文 |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改革博士后制度,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有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拓宽国际视野,吸引国外优秀青年人才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

  高校科技成果使用,自主!

  文件原文 | 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鼓励!

  文件原文 |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

  《意见》中还有以下内容与教育相关:
  ◎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全科医生等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研发机构,吸引使用当地优秀人才。
  ◎完善引才配套政策,解决引进人才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等问题。
  ◎加强各类人才教育培训、国情研修,增强认同感和向心力。


(转载自:http://learning.sohu.com/20160325/n4421207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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