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普陀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选拔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区政府《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加快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为普陀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现就开展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以下简称区“三才”)选拔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一轴两翼”功能布局,不断推进人才强区战略。

二、选拔范围及名额

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面向落户在本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人才,不限户籍、不限国籍,凡符合相应标准的,均可申报参加选拔评审。

已入选区领军人才及以上人才类荣誉的人员不在本次申报之列,第一批拔尖人才、青年英才2016年培养周期期满,可参与此次区“三才”的评选。

本次“三才”评选名额10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领军人才15名左右;拔尖人才35名左右;青年英才5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之间以及与区创新创业人才之间互不重复。按照人才梯队建设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评选条件,具体如下:

(一)领军人才评选条件

需符合道德素质过硬、对地区贡献较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等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领域和产业的前沿实践和研究,所在企业或所在部门发展核心竞争力强,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并在全市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代表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

3、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带领一支结构合理、发展成熟、业绩突出的优秀团队;

4、具有战略眼光,在促进经济发展或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

5、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知识更新快,创新研发后劲足,产业或企业发展有较好前景;

6、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拔尖人才评选条件

需符合德才兼备、专业突出、业绩明显、潜力较大等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或较高的专业技能,积极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创新研究和实践,处于本区行业领先水平并得到本市业内专家认可;

3、近几年取得突出的工作实绩,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贡献;

4、一般应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地市级以上专业奖项,或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等;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青年英才评选条件

符合学风正派、专业能力较强、实践经验突出、发展空间较大等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实践经验比较突出,且发展潜力和可培养性较大;

3、在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获得业内专家认可,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4、一般应获得地市级以上相关荣誉、专业奖项,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以上人选如近几年承担科教兴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地区或重大工程等项目,并作为主要完成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可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本次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选拔评审工作拟同时进行,由区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坚持全面评价、注重实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动员部署、推荐申报、组织评审、公示反馈、命名表彰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动员部署(2016年5月中旬)

召开工作布置会,部署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选拔评审工作。同时,利用区政府网站、普陀人才网、新闻媒介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推荐申报(2016年5月下旬至6月底)

推荐申报以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或专家举荐等方式进行(每人限申报其中一类)。

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可通过擂台赛、专家评审等形式择优推荐至区人才办,个人自荐或专家举荐人才,可根据选拔条件和程序,直接报区人才办。

3、资格审查(2016年7月上旬)

由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合规性、最低入门标准等做全面的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报区人才办。

4、组织评审(2016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区人才办根据选拔的要求,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含技术、研发、管理、人力资源、财税及法律等多学科)、相关领导等进行评审,区领军人才通过擂台赛选拔,拔尖人才通过现场答辩选拔,青年英才由团区委组织擂台赛选拔。按照选拔条件,组织网上投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入选名单。

5、公示反馈(2016年10月下旬)

通过《新普陀报》、区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征求反馈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命名表彰(2016年11月)

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五、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要客观真实,需提供以下材料:

1、普陀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需附电子版。

2、按申报种类填写普陀区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2)、普陀区拔尖人才申报表(附件3)或普陀区青年英才申报表(附件4),一式一份(需附电子版)。

3、推荐人选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附件证明材料:

①近年来从事重点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个人学历、职称、奖励、聘用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③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4、通过专家举荐途径的,还需提供由举荐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表》(附件5)一份。

5、一寸免冠照电子版,要求jpg格式。

六、其他

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填写相应申请表,一式一份(表格可从上海普陀人才网www.ptrc.gov.cn下载)。

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书面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大渡河路1717号2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ptrc@163.com。

青年英才的书面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团区委(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A区5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ttwzzb@126.com。

2、请推荐单位和申报个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对人选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本次选拔评审由区人才办负责实施解释。

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评选联系人:赵洪海  52564588*2567

                              高  阳  52564588*2575

青年英才评选联系人:宋  旸  52564588*8551

电子邮箱: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评选shptrc@163.com

青年英才评选pttwzzb@126.com

 

附件:1、普陀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普陀区领军人才申报表

      3、普陀区拔尖人才申报表

      4、普陀区青年英才申报表

      5、专家推荐表

      6、材料装订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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