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报送来源: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8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将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16】5号)的要求,现将我区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工商注册登记、纳税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属于本市结构调整范畴的企业)。

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两类支持对象的主要申报条件详见《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16】5号)(通知网址: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4237.htm)。

二、支持方式

详见《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16】5号)。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企业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申请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申报企业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科技企业活动情况调查表》和申报书填写,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16:30。

3、书面材料要求:

除提供《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内规定的附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需查验原件。

企业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五份,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区科委会同区相关部门对徐汇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形成《2016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区(县)科委初审及推荐意见汇总表》。

5、报送地点及时间:

集中接收材料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5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受理材料地点: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宁路969号)1楼,科创服务窗口。受理电话:受理咨询电话:24092222-2165

5、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shanghai.gov.cn/;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评审方式

科技小巨人工程评审采取会议答辩与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届时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企业负责人应以PPT方式介绍企业情况,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评审工作将于材料受理结束后启动,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

六、其它说明

1、市科委申报咨询与投诉电话:8008205114。

2、区科委咨询电话:64383015    联系人:蔡  越    周辰飞

附件: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doc 2.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