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进军 杨雄作主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8 报送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111日消息:111日,上海市市长杨雄在第27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上作题为《把握大势把准方向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主题报告。

杨雄说,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也是上海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创新是时代进步的永恒主题,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上海考察时要求我们,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牢牢把握产业革命大趋势,牢牢把握人才集聚大举措,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这是国家对上海发展的新要求,也是上海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杨雄说,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我们拥有大量的科技资源。全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超过20万,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65位,占全国总数的11%。拥有各类高校68所、高新技术企业5400多家,集聚了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微小卫星中心等数十个国家级研发机构,还建成了上海光源、国家蛋白质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我们具有较强的创新成果产出和转化能力。近年来,陆续形成了光刻机、刻蚀机、高端影像诊疗、重大新药等一大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大型客机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具有较高的创新开放度。在沪外资研发中心达到300多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研发机构120多家,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41/3。同时,大量上海企业在硅谷等地设立了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我们拥有较好的创新生态环境。现有孵化器149家,新型创业服务机构近100家,还先后开展了股权激励、国际人才引进等一系列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20多年持续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两年来的改革成果,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了更全面的综合服务、更开放的制度环境。

杨雄说,为了系统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我们开展了一年的深入调研。今年5月制定发布了建设科创中心的22条意见,提出了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目标,就是建设一个综合性、开放型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成为国际性重大科学发展、原创技术和高新科技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之一。我们还提出分两步走:第一步在2020年前,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第二步到2030年,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跻身全球重要创新城市行列。

建设科创中心,我们将从四个层面推进。

第一,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我们将以张江地区为核心承载区,建设一个开放式的大型研究基地,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努力突破一批重大科学难题和前沿科技瓶颈。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打造一批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联合研究中心和创新型大学,汇聚一批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研究团队,努力在一些交叉前沿领域成为创新源头。

第二,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通过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高端装备等领域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攻克关键共性技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和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提供更专业、更便利的综合服务。

第三,打造一批科技创新集聚区。我们将选择创新资源集中、创新特色鲜明、创新功能突出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张江、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和临港等6个区域,集中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更聚焦的政策,实行更开放的体制机制,培育一批引领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和高科技产业,努力把这些区域建设成为上海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

第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们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这些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数量众多、形式多样、分布全市,可以为创新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助推创新创业种子在全市各处开花结果。

杨雄表示,在科创中心建设的道路上,我们还有不少困难要克服,不少障碍要跨越。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创新科技体制机制,调整一批政策举措,突破一批制度性瓶颈。

第一,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创新要素需要流动,不流动产生不了新技术、新产业。当前政府对创新活动管得仍然太多,制约了创新创业主体的活力,必须作出大的调整。

我们要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管制。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行政审批事项,放宽新业态、新产业的市场准入。同时,对必须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没有公开的不得再实施行政审批。

我们要改革政府扶持创新活动的机制。以前政府主要是支持创新产品的生产供给环节,今后更多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创新产品的用户方和消费环节。降低政府采购门槛,扩大创新产品采购比例,为创新产品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第二,建立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建立健全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的体制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政策环境。

我们要实施更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降低海外人才在沪工作的门槛。今后外籍人才申请“绿卡”不再区分从事什么行业、担任什么职务,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不再受60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直接留在上海创新创业。

我们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现在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受现行制度影响,科研人才的收益和贡献不匹配。今后,要按照对科技成果的贡献度分配收益,科研人才收益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占比大幅度提高,收益形式可有股权激励、收益分红等多种形式。

我们要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更多依靠市场评价、社会评价。改变过去以学历、资历、职称等为主要依据的人才评价方式,形成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建立社会评价与企业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引导更多的人才参与创新、投身创业。

第三,健全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激发企业创新投入的动力,关键是要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建立符合创新型企业成长规律的投融资机制。

我们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鼓励创新型企业多渠道开展直接融资。

我们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缓解创新型企业初创期的融资难问题。

我们要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多样化融资服务。探索设立现代科技投资银行和民营科技银行,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符合创新型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的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拓宽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第四,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重点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通道。

我们要扩大创新主体处置创新成果的自主权。过去,高校和科研院所因为没有创新成果处置权,使不少成果长期不能进入市场、不能产业化。现在,创新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放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有关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实施成果转移转化。

我们要改革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过去,把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等同于实物资产交易,资产评估、挂牌交易都有强制性规定,经常造成交易不成功。今后,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逐步建立一套新的交易制度,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由无形资产所有者按市场规则自主选择。

我们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多依靠法律手段、法治途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对知识产权侵权查处从专业执法转向综合执法。同时,将侵犯知识产权的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拓宽知识产权保护渠道。

第五,推动形成跨境融合的开放创新机制。建设科创中心,必须树立全球视野,依靠全球力量。营造更加适应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环境,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创新合作。

我们要大力吸引外资创新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引进更多的海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同时,支持上海科研机构走向海外,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我们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融入本市创新网络。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政府科技计划,参与联合技术攻关,促进外资研发中心的创新成果在本地转化,进一步发挥外资研发机构在科创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杨雄说,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至今已举办了27届,历届与会成员提出了许多含金量非常高的建议,其中不少建议已经转化为推进上海改革发展的具体举措,至今仍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今天各位嘉宾同样会畅所欲言,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帮助我们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更好地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希望包括在座企业家在内的更多工商界朋友、更多跨国公司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与上海这座颇具创新精神、富有生机活力的城市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回答主持人苏铭天关于“政府如何更好地下放权力,打破体制机制壁垒”的提问:

杨雄: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很多很好的科技成果,也有很多很好的优秀人才,有些可能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实际上,我们已在着力打破体制机制的障碍。比如,这几年政府审批事项已经陆续减少了几百项,调整了几百项。同时,我们对一些不符合创新要求的政府规定也做了梳理和调整。过去科研机构处置科研成果都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后审批。现在我们把这些成果处置权交给了科研机构。

在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学习借鉴了其他国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要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力争通过若干年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我们的体制机制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和创新活动的规律。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要适应现在市场的变化、技术革命的变化,必须要有非常灵活的体制机制,不然就可能跟不上新变化、新趋势,就可能丧失很多发展的新机遇。所以我在主题报告中对体制机制改革给予了高度关注,这是上海深化创新发展所要解决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