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区级机关、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级公司党委(党工委、党组、党总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精湛、德才兼备、结构合理、贡献显著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根据《青浦区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青委办(2014)5号]和区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青浦区专家(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建设一批有影响的工作室,由区人才办批准和授牌,首批建设10个左右。
通过工作室的运行和管理,力争使每一个工作室成为本区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首席技师)展示才能、开拓创新的舞台;成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改革实践的高地、基地和示范窗口。
每个工作室运行周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进行认定。
二、创建标准
(一)工作室成员组成
主持人1人,核心成员2-4人,青年骨干若干名,学术顾问1人及以上,由主持人牵头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室成员条件
工作室成员须有精湛的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有先进的创新创业理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有责任感、进取心、创造力;有积极参与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强烈愿望,并能确保投入时间和精力。
1.工作室主持人条件:原则上由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青浦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首席技师担任(市级人才、区领军人才优先考虑)。
2.工作室核心成员条件:以区拔尖人才、首席技师或行业学术带头人为主;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功底,专业学术过硬,科学研究能力强,并热心青年人才培养,有培训、指导其他人才的能力、经历和实绩,愿意进行团队合作研究与实践。
3.工作室青年骨干条件:须为青年英才或行业青年学术(技术)骨干。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项目或实验项目、研究方向,专业技术研究和实践成绩突出。
2.工作室原则上设在主持人所在单位,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包括信息化办公的设备和系统,有健全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室活动规范开展。
3.各主管单位(部门)对工作室成员的工作量计算、晋职晋级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运行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
三、遴选方式
(一)申报: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工作室成员在征得各自单位同意后,由主持人填写书面申请表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部门),经主管单位(部门)同意后报区人社局。
(二)审核:区人才办对区人社局汇总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初审;
(三)答辩:初审合格的工作室,由主持人参加答辩;
(四)考察:对参加答辩的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五)公示:对拟挂牌命名的工作室,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六)授牌: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工作室,由区人才办批准认定和授牌,工作室对外冠名“青浦区+主持人姓名+学术项目名称+工作室”。
四、工作任务
(一)推出学术改革成果。开展学术改革项目研究,在三年内形成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包括研发成果、创新成果、科研成果等。
(二)培养新一代专家名师。通过工作室成员间的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使工作室成为各类人才学术交流的舞台,促进工作室团队成员快速成长,为我区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
(三)打造示范窗口。帮助工作室成员总结学术科研成果和经验,从而形成具有先进性和引领性的学术主张、学术风格、学术范式,在本地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
五、考核评价
对工作室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价和届满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区人才办将会同主管单位(部门)定期对工作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各工作室建设取得预期成效(具体考核办法由区人社局另行制定)。
六、支持保障
区人才办设立工作室专项资助资金,采取专款专用、定期申报、审核批准的方式操作。
(一)资助额度。按照应用开发类(A类)、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B类)、经营管理类(C类)等不同类别,分类对工作室进行资助,并根据项目领先程度、团队人才梯队结构、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前景等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资助。资助额度为:
1.应用开发类(A类)工作室资助额度12万元;
2.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B类)工作室资助额度8万元;
3.经营管理类(C类)工作室资助额度8万元。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学研结合项目成效显著、团队创新能力强、人才数量充足、梯次结构合理的,由青浦领军人才以上人才领衔的工作室,可以高于上述各类上限,进行特别资助。
(二)资金主要用途。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的自身建设、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培训、文献资料费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学术休假、改善工作、生活和医疗保健条件、解决特殊困难等方面的经费。
(三)资金拨付方式。专项资金资助额度一次核定,根据培养周期、资金使用计划和定期考核情况,按年度或一定周期拨付。预留20%作为终期考核奖励资金。
(四)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用途,工作室主持人对资助经费拥有充分的自主支配权。
七、时间安排与申报流程
2015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工作室创建申报。
2015年12月10日前各主管单位(部门)完成工作室审核推荐。
2016年1月10日前区人才办组织申报材料评审、答辩、考察等工作。
2016年1月25日前区人才办对首批确认的工作室进行公示、认定和授牌。
附:“青浦区专家(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青浦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附件
“青浦区专家(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工作室名称:
主持人姓名:
所在单位:
主管部门:
青浦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1.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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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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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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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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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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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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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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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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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区级以上) |
时间 |
名 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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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著或 核心(权威 )期刊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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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名 称 |
出版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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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项目 |
项目名称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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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成果较多时可以另外附页。出版专著及论文发表必须是个人独著。
2.工作室核心成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务 |
年龄 |
主管部门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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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学术名称 |
人才称号(填写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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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以上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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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务 |
年龄 |
所属区 |
联系方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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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学术名称 |
人才称号(填写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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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以上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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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务 |
年龄 |
所属区 |
联系方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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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学术名称 |
人才称号(填写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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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以上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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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核心成员限2-4人,可另附页。
3.工作室青年骨干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年龄 |
学术 名称 |
学历 |
人才 称号 |
单位职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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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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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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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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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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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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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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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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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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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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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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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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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室主要研究课题、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果
工作室 拟研究 课题(研究方向) |
(包括与同行比较的特色与优势) |
工作室 建设 目标和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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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 建设 预期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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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三年期间的预期成果) |
5.工作室学术顾问推荐意见
工作室学术顾问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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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方式 |
专家 签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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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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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术顾问1人及以上,可以是市级人才、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
6.审核与审批意见
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区人才办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