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一馆一品”建设展项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8

各区县科委(协),各科普教育基地: 

根据《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一馆一品”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的改造,逐步提升其科普展示手段、效果和功能。市科委决定2016年对部分市级专题性科普场馆和部分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展项提升改造给予资助。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与要求  

1、专题性科普场馆展项改造项目  

凡由市科委命名的市级专题性科普场馆,因科普内容过时、展示手段陈旧、设施损坏等原因以及推进“一馆一品”建设,需提升改造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市科委资助不超过展项改造总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在2015年科普基地考核中考核档次为A、B档的。  

(2)开馆及参与过提升改造项目已达二年(含试运行)以上;全年开放250天以上(其中:双休日应至少开放一天),运行良好;能积极参加各项重大科普活动;每年检查合格。  

(3)场馆展示面积一般应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并有健全的科普管理队伍和科普管理制度。  

(4)依托单位自身有项目改造意愿,自筹资金到位,改造方案成熟完善。

2、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展项改造项目  

凡由市科委命名的市级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因科普内容过时、展示手段陈旧、设施老化等原因,以及推进“一馆一品”建设需提升改造的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市科委资助不超过展项改造总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在2015年科普基地考核中考核档次为A、B档的。  

(2)命名及参与过提升改造项目已达两年(含试运行)以上;全年开放200天以上(其中:双休日应至少开放一天),运行良好;达到开放标准;能积极参加各项重大科普活动;每年检查合格。  

(3)基地相对集中的展示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并有稳定的科普管理人员和科普管理制度。  

(4)依托单位自身有积极的项目改造意愿,自筹资金到位,改造方案完善。  

3、各区县科委(协)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  

4、各区县科委(协)根据实际情况,应予以申报项目一定比例配套资金投入。重点资助自筹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已落实的项目。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送达地址: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申请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四、咨询与投诉  

咨询与投诉电话:8008205114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