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沪浦科[2015]2号),结合本年度浦东新区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实施计划,制定发布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申报指南。
一、报名阶段
(一)申报范围
本申报指南适用于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的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
2.具体条件
(1)申报“计划”第一阶段“科技创业者助推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a)企业为孵化器内的优秀在孵企业,有孵化器推荐证明;
b)企业成立时间2年以内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c)参与对象为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单个企业每年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
(2)申报“计划”第二阶段“创新领导力培训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a)企业注册资本或上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三年销售额保持15%增长,企业成立时间2年以上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b)参与对象为副总级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3)申报“计划”第三阶段“持续竞争力发展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a)企业注册资本或上年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成立时间4年以上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b)参与对象为副总级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注意:参与第二、三阶段的集团公司每年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原则上同一企业每年不重复享受不同阶段的资助。
(三)申报方式
浦东新区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申报需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
根据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上发布的“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申请者登录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进行注册开通后(注册开通咨询:58200390),按要求在线报名。
2.书面申报
通过初审的申请企业可直接导出报名资料打印,在指定位置签章、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三排章后,一式贰份提交至指定机构。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浦东新区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并加盖财务三排章);
(2)浦东新区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报名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企业任职证明(盖单位公章);
(8)其他指定的相关的材料。
报名科技创业者助推计划,还另须提供: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0)企业股权构成比例证明。
(四)申报时间
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
二、审核阶段
报名材料经中科院院士上海浦东活动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浦东新区科委审批备案,并公布结果。
三、录取阶段
审批合格者,分别由浦东科技进修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于3月上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补贴申请
审批合格者完成培训与辅导课程,取得相关培训证书后,向操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由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给予总培训费用一定比例的资助。具体资助比例根据新修订的《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操作细则》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操作部门:中科院院士上海浦东活动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714室
邮 编:200136
联系人:尤文石
联系电话:50755200*6761
传 真: 50765311
电子邮箱:youws@pudong.gov.cn